近日,吉林省卫生委员会、妇幼保健医院组织出生缺陷(遗传代谢)救助项目启动和管理培训会议指出,2018年,吉林省由国家卫生委员会妇幼部门和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联合确定为出生缺陷(遗传代谢)救助项目实施省,为儿童提供医疗救助,减轻儿童家庭负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妇幼部主任张燕表示,该省已确定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省妇幼保健医院等13个单位为项目实施单位。获救的疾病包括48种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如异戊酸血症和先天性甲状腺疾病。该省18岁以下的儿童,符合救助类型,可以提供低保障,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或者国家贫困县1000元以上的儿童,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申请救助。自2015年1月1日起,给予儿童自付部分1000元~1万元补助。
同时,吉林省将重点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社会宣传、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更好地为儿童及其家属服务。(特别记者马东宇 通讯员边超)
原标题:吉林实施出生缺陷救助项目
华北 | 北京 | 天津 | 山西 | 河北 | 内蒙古 | |||||||
华南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
华东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
西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
西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
东北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
港澳台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
2023-05-28
2023-05-28
2023-05-28
2023-05-28
2023-05-28
2023-05-28
2023-05-28
2023-05-28
2023-05-28
2023-05-28